土地增值稅-移轉現值審核標準
1.如期申報: 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2.逾期申報: 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3.遺贈: 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4.法院判決移轉: 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5.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拍賣: 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
6.政府核定照價收買或協議購買: 政府收買日或購買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但政府給付之地價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給付之地價為準
Hank 老師提醒
提醒同學,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要熟記面對不同情形,申報移轉現值該如何認定。
.延伸閱讀
土地稅法§ 28-2、28-3、39、39-2|土地增值稅之不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