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土地徵用之定義
.土地徵收
因公共所需,依照法定程序,強制剝奪人民的土地所有權,再給予補償之行政行為。
.土地徵用
因臨時性公共建設工程所需,依照法定程序,強制剝奪人民的土地使用權,再給予補償之行政行為,用畢後再歸還給原所有權人。
.比較
土地徵收 | 土地徵用 | |
性質 | 徵收「所有權」 | 徵用「使用權」 |
原因 | 興辦公共事業 | 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 |
時間 | 永久徵收 | 一定期間徵用,用畢後歸還 |
補償 | 市價補償 | 徵用公告期滿第十五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計算 |
Hank 老師提醒
土地徵用是徵用「使用權」,並非徵收「所有權」,且用畢後會歸還,大家要熟記兩者的差異,才能在考試時回答正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