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徵收、廢止徵收之定義
.撤銷徵收
違法之徵收處分,因作業錯誤、都市計畫已規定以徵收以外之方式開發時,得撤銷徵收。
.廢止徵收
合法之徵收處分,因工程變更設計、興辦事業改變、情勢變更時,得廢止徵收。
.比較
撤銷徵收 | 廢止徵收 | |
徵收處分 | 違法 | 合法 |
失效之時間點 | 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 向後失其效力 |
原因 | 1.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2.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 | 1.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2.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 3.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徵收之必要。 |
Hank 老師提醒
熟記撤銷和廢止徵收之發生原因,以及兩者的相異之處,考試時才不會搞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