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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鐘小教室

民法§269|第三人利益契約

今天帶同學們認識何謂第三人利益契約,在生活中也是很常見的,希望同學們看完後能對此有基本認知。

條文依據:§269
Ding

民法§269|第三人利益契約

Ding

三分鐘小教室

今天帶同學們認識何謂第三人利益契約,在生活中也是很常見的,希望同學們看完後能對此有基本認知。

條文依據:§269

第三人利益契約之定義

第三人利益契約之要點

1.性質

  • 契約行為。

2.要件

  • 須為有效成立的契約。
  • 契約須約定第三人取得債權,以此確定第三人對債務人有給付請求權。

3.當事人的權利

  • 第三人對債務人有給付請求權。
  • 第三人未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得變更其契約或撤銷之。
  • 第三人表示不欲享受其契約之利益者,視為自始未取得其權利。
  • 發生債務不履行時由當事人負責而非第三人。

4.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契約(指示給付關係契約)

  • 債權人和債務人僅約定向第三人給付,而未賦予第三人對債務人的給付請求權。

Ding 老師提醒

第三人利益契約的觀念其實並不難,同學只要把握好上述要點,就能輕鬆應付考試了哦。


.延伸閱讀

民法§272|連帶債務

民法§ 227|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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