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利益契約之定義
指雙方約定,債務人直接將標的物給付於第三人,第三人對債務人亦有給付請求權。
第三人利益契約之要點
1.性質
- 契約行為。
2.要件
- 須為有效成立的契約。
- 契約須約定第三人取得債權,以此確定第三人對債務人有給付請求權。
3.當事人的權利
- 第三人對債務人有給付請求權。
- 第三人未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得變更其契約或撤銷之。
- 第三人表示不欲享受其契約之利益者,視為自始未取得其權利。
- 發生債務不履行時由當事人負責而非第三人。
4.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契約(指示給付關係契約)
- 債權人和債務人僅約定向第三人給付,而未賦予第三人對債務人的給付請求權。
Ding 老師提醒
第三人利益契約的觀念其實並不難,同學只要把握好上述要點,就能輕鬆應付考試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