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完畢之意涵之意義
土地權利經登記機關依本規則登記於登記簿,並校對完竣,加蓋登簿及校對人員名章後,為登記完畢。
土地登記以電腦處理者,經依系統規範登錄、校對,並異動地籍主檔完竣後,為登記完畢。
實例說明
將法條剖析基本上可以區分為兩大類:
.一、以人工處理
土地權利經登記機關依本規則登記於登記簿,並校對完竣,加蓋登簿及校對人員名章後,為登記完畢。
.二、以電腦處理
土地登記以電腦處理者,經依系統規範登錄、校對,並異動地籍主檔完竣後,為登記完畢。
Logan 老師提醒
在土地法第 43 條規定中:「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係指『土地登記效力發生的時間點』,即是土地於已完成法定登記程序(亦即登記完畢),就會發生物權變動的絕對效力的意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