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之要點
.第2條
經紀業應堅持公平交易及誠實信用。
.第8條
經紀業經消費者通知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者,經紀業應即停止使用。
.第9條
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同業之正當權益,不得違反法令惡性競爭,或使委託人終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
.第10條
經紀業應依法令規定對消費者揭露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之內容,不得有蓄意矇蔽欺罔之行為。
.第11條
經紀業不得與經紀人員通謀,使其未親自執行業務而假藉其名義對外執行業務。
.第16條
經紀人員不得不當利用土地登記及地價電子資料謄本之住址資料,侵擾所有權人。
.第17條
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業務者,於簽訂各項不動產交易契約,經紀人不得於空白契約上簽章。
Ding 老師提醒
相信已經在業界工作的同學們看到這些規定,應該會覺得很沒意思,畢竟現實的大環境已經很難改變了,但老師還是希望同學在使用一些灰色手段時,能多少保留點底線,畢竟不知道哪天會因此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