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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與贈與稅法|信託關係裡的遺贈稅

信託關係的成立,時常伴隨著信託財產所有權在信託關係人間之移轉,發生於委託人與受託人間、受託人與受益人間或委託人與受益人之間,究竟哪些情形會產生遺產稅和贈與稅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法條依據: 遺產與贈與稅法§3-2、5-1及5-2

遺產與贈與稅法|信託關係裡的遺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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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關係的成立,時常伴隨著信託財產所有權在信託關係人間之移轉,發生於委託人與受託人間、受託人與受益人間或委託人與受益人之間,究竟哪些情形會產生遺產稅和贈與稅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法條依據: 遺產與贈與稅法§3-2、5-1及5-2

信託關係裡的遺贈稅之意義

自益信託:委託人過世時,其(委託人本人)以受益人身分所享有的信託利益→委託人之繼承人應申報遺產稅。

他益信託: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死亡時,應就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受益人之繼承人應申報遺產稅。

遺囑信託: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即委託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遺囑執行人應申報遺產稅。

2.課徵「贈與稅」時機

他益信託:信託契約訂定之日起,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委託人應申報贈與稅。

舉個例子

此情形所產生的遺贈稅關係,說明如下:

1.Lemon爸爸將農地移轉予專業經理人C時,並沒有實際信託利益之移轉,不課徵贈與稅。


Lemon 老師提醒

Lemon老師提醒:在信託關係裡,是否需要繳納贈與稅或遺產稅,可以先從「信託利益」之歸屬對象來判斷,因信託成立而取得信託利益者,才是贈與稅或遺產稅的課稅對象唷!


.延伸閱讀

遺產及贈與稅法§ 30|遺產稅及贈與稅之實物抵繳

贈與稅之扣除額vs扣抵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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