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860 條、民法第 881-1 條 ▍抵押權 vs 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意義 抵押權:以不移轉佔有之不動產擔保某特定債權,對該不動產有優先受償之權 最高限額抵押權:以不動產為擔保,就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設定抵押權 ▍抵押權 vs 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特點 相同處:兩者都是以不動產作為擔保 相異處: 擔保 抵押權:只能擔保已發生之債權 最高限額抵押權:可擔保過去、現在和未來 從屬性 抵押權:確定債權後才能設立,債權移轉(消滅)後隨之移轉(消滅) 最高限額抵押權:可在無債權的情況設立,之後債權消滅仍能存在(範圍內之債權可不斷增減) 擔保額度 抵押權:設立時已確定 最高限額抵押權:在確定前額度都未定,經確定後轉為普通抵押權 ▍Ding 老師提醒 實務上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會比貸款金額略高一點,因為銀行會在原本貸款額度上,多預估利息及違約金。 ► 免費諮詢 Line 官方帳號|Facebook 粉絲專頁 ► 延伸閱讀 概念比一比7|監護宣告 vs 輔助宣告 概念比一比6|注意義務與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