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土地徵用之定義 .土地徵收 因公共所需,依照法定程序,強制剝奪人民的土地所有權,再給予補償之行政行為。 .土地徵用 因臨時性公共建設工程所需,依照法定程序,強制剝奪人民的土地使用權,再給予補償之行政行為,用畢後再歸還給原所有權人。 .比較 土地徵收土地徵用性質徵收「所有權」徵用「使用權」原因興辦公共事業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時間永久徵收一定期間徵用,用畢後歸還補償市價補償徵用公告期滿第十五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計算 Hank 老師提醒 土地徵用是徵用「使用權」,並非徵收「所有權」,且用畢後會歸還,大家要熟記兩者的差異,才能在考試時回答正確喔! .延伸閱讀 土地徵收條例 § 9|徵收收回權 概念比一比5|一般徵收vs區段徵收 .免費諮詢 Line 官方帳號|Facebook 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