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民法時,常會碰到某某契約為要式契約、某某契約為不要式契約,究竟什麼是要式和不要式呢?
條文依據:§982、§758、§345、§406
讀民法時,常會碰到某某契約為要式契約、某某契約為不要式契約,究竟什麼是要式和不要式呢?
條文依據:§982、§758、§345、§406
今天繼續帶同學了解估價的第二種方法:收益法,其觀念會比之前比較法還艱深,同學們加油。
條文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28~§47
今天甲想賣掉一間40坪3房2廳1衛的房子,請問他該如何估算其價值呢?
估價時常用的三種方法為:比較法、收益法、成本法,現在就來簡單了解一下何謂比較法吧。
條文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18~§27
有些契約的成立要件是規定須交付標的物,今天就來代同學們了解何謂要物契約、不要物契約吧。
條文依據:§464、§474、§34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