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社區的新住戶小明一口氣買下了該社區20個停車位,並且每個車位都有獨立產權,打算日後出租給外人,孰料愛心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決議通過,為了保障社區的居民出入安全,禁止小明將停車位出租給外人,請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可以將不利少數人利益的規定寫進社區規約中嗎? 是否會形成多數決之暴力呢?
條文依據:§3
愛心社區的新住戶小明一口氣買下了該社區20個停車位,並且每個車位都有獨立產權,打算日後出租給外人,孰料愛心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決議通過,為了保障社區的居民出入安全,禁止小明將停車位出租給外人,請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可以將不利少數人利益的規定寫進社區規約中嗎? 是否會形成多數決之暴力呢?
條文依據:§3
公寓大廈是都市中很常見的居住型態,而近年來因應法規要求,新建案的公設比也越來越高,同學們知道在你買房的價錢中,有多少錢是屬於你獨有的房子面積,另有多少錢則是屬於共用的公共面積呢?
條文依據:§10~§12
國家因為公共利益之需要,依法定程序以強制手段取得人民土地財產權,並給予相當補償之行政行為。
條文依據:
土地徵收條例§ 8
再符合法律規定之情況下,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條文依據:
土地稅法§ 28-2、28-3、39、39-2
在寶島社區中居住著一位暴力份子小明,他不僅常在半夜糾眾開轟趴,並多次在社區大廳宿醉罵人,長期下來已造成居民身心的嚴重困擾,經管委會與其多次溝通無果後,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通過訴請法院請求小明強制遷離,請問若法院判決社區勝訴,小明該面臨何者處罰? 以及相關的規定為何?
條文依據:§22
普通抵押權者,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條文依據:
民法§ 868-870、881
最高限額抵押權,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
條文依據:
民法§ 881-3、881-6、881-8
小明搬家後按舊有習慣,將鞋櫃置於樓梯間並擺放整齊,孰料近日遭管委會勸導改善,若無改善將報請主管機關對其開罰,請問擺放整齊的鞋櫃算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指的雜物嗎? 小明能否主張不影響通行而避免遭罰?
條文依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