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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870-1|抵押權次序之讓與相對拋棄絕對拋棄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相對拋棄絕對拋棄—抵押權一直是考試很愛出的重點,今天帶同學們了解何謂抵押權次序的調整,其中包含了讓與、相對拋棄以及絕對拋棄。

條文依據:民法第 870-1 條
Ding

民法§ 870-1|抵押權次序之讓與相對拋棄絕對拋棄

Ding

三分鐘小教室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相對拋棄絕對拋棄—抵押權一直是考試很愛出的重點,今天帶同學們了解何謂抵押權次序的調整,其中包含了讓與、相對拋棄以及絕對拋棄。

條文依據:民法第 870-1 條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相對拋棄絕對拋棄的意義

先次序的抵押權讓與或拋棄時,後次序的抵押權向前升進。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相對拋棄絕對拋棄的要件

一、抵押權之讓與或拋棄,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並應於登記前,通知債務人、抵押人及共同抵押人。

二、抵押權次序調整後,其他抵押權人之利益不受影響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相對拋棄絕對拋棄的類型

Ⅰ讓與:讓後次序抵押權與先次序抵押權變成同次序,並在先次序債權額度裡優先受償。

Ⅱ相對拋棄:讓後次序抵押權與先次序抵押權變成同次序,並依債權比例在先次序債權額度裡受償。

Ⅲ絕對拋棄:先次序抵押權移至最後次序。

實例說明

Q|債務人甲抵押 A 地給乙、丙、丁作為債權擔保之用,其中第一次序抵押權為乙的200萬債權,第二次序為丙的 120 萬債權,第三次序為丁的 50 萬債權。假設 A 地拍賣價格為 300 萬,乙為了丁想調整次序,請問三種調整方式結果為何?


A|在沒有調整之前,按照次序分配:乙 200萬 , 丙 100 萬, 丁 0 萬


Ⅰ讓與:丁和乙成為第一次序,丁在乙的債權額度裡優先受償,而丙不受影響

→丁 50 萬, 乙 150 萬, 丙 100 萬


Ⅱ相對拋棄:丁和乙成為第一次序,丁乙按債權比例在乙的債權額度裡受償,丙不受影響。

→乙:丁= 200 : 50 =4:1。乙 200*4/5=160 萬, 丁 200*1/5=40 萬,,丙 100 萬


Ⅲ絕對拋棄:乙從第一次序降為第三次序

→丙 120 萬,,丁 50 萬, 乙 130 萬


Ding 老師提醒

次序調整並沒有想像中那麼複雜,看清楚題目問的是哪一種調整方式,就可以輕鬆拿分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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