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物物上請求權的目的
確保物權之圓滿執行
所有物物上請求權的意義
物權人發現其標的物之物權,正被侵害或可能被侵害時,得要求回復其物權狀態之權利
767 第一項前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767 第一項中段:所有物妨害除去請求權
767 第一項後段:所有物妨害防止請求權
所有物物上請求權的要件
- 請求權人為所有權人或依法得行使所有權
- 所有權人:單獨所有人、分別共有人(§821)、公同共有人(§828)
- 依法得行使所有權人:破產/遺產管理人、代位權人
- 相對人為無權占有
實例説明
根據題目敘述,甲無權占有乙之土地,因此乙可以對甲主張以下幾種請求權。
.物權請求權
767 第一項中段:所有物妨害除去請求權 ➔ 拆屋
767 第一項前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 還地
.債權請求權
179 不當得利:無權使用他人土地,應返還相當租金之利益
184 損害賠償:回復原狀或金錢賠償
Ding 老師提醒
要注意所有權人主張 767 條時,相對人行為之善惡皆在所不問,因此只要有侵害的事實,都可以對相對人請求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