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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 §33|長期持有之減徵

長期持有之減徵:依土地稅法規定,民眾在移轉土地時,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而長期持有土地的話,則就持有期間長短,另分別有不同的減稅優惠,本篇將介紹長期持有土地相關的稅率優惠規定。

條文依據:土地稅法 § 33
Erin

土地稅法 §33|長期持有之減徵

Erin

三分鐘小教室

長期持有之減徵:依土地稅法規定,民眾在移轉土地時,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而長期持有土地的話,則就持有期間長短,另分別有不同的減稅優惠,本篇將介紹長期持有土地相關的稅率優惠規定。

條文依據:土地稅法 § 33

長期持有之減徵的意義

為活絡不動產交易,政府對於長期持有 20 年以上之土地移轉,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最低稅率部分有減徵之優惠措施。我國土地增值稅採用累進的 20%、30%、40%等三級稅率,長期持有土地年限超過 20年、30年、40年以上者,可分別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最低稅率部分減徵 20%、30%、40%。

減徵稅率之計算

土地稅法長期持有減徵的規定係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最低稅率(即20%)部分減徵,減徵後相關稅率計算如下:

  • 第一級稅率:因未超過最低稅率,故維持20% 
  • 第二級稅率:【稅率 ( 30% ) -〔 ( 30% - 20% ) × 減徵率〕】
  • 第三級稅率:【稅率 ( 40% ) -〔 ( 40% - 20% ) × 減徵率〕】

註:上述減徵率的部分,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為20%、30年以上者為30%、40年以上者為40%。

調查及裁處程序的罰則

Q:小明於 75 年購入A地,並於 112 年出售,在適用一般稅率且考慮長期持有減徵之情形下,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稅率為何?

A:小明持有之土地年限超過 30 年,可就超過基本稅率部分減徵 30 %,故除適用第一級稅率之部分仍維持 20 %稅率外,若有適用第二級稅率之部分稅率則降為 27 %,若有適用第三級稅率之部分稅率則降為 34 %。

30% – [(30% – 20%)×30%] = 27%

40% – [(40% – 20%)×30%] = 34%


Erin 老師提醒

土地增值稅的長期減徵,僅適用於一般累進稅率的情形,若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話,不論持有期間長短,稅率仍維持為 10 %,並不另調降喔!


.延伸閱讀

公平交易法 §7~§9|限制競爭之獨占行為

公平交易法 § 10~§ 13|限制競爭之結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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