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處所之經紀人設立規定之名詞定義
.營業處所
指經紀業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店面、辦公室或非常態之固定場所。
根據條文定義,營業處所可以分為常態性和非常態性兩種
.常態性
路邊的仲介業店面和代銷業的文書辦公室
.非常態性
代銷業的預售屋接待中心
營業處所之經紀人設立規定之要點
.一、常態性
至少1位經紀人。
場所內超過20位經紀員時,需再增加1位經紀人。
.二、非常態性
原則上不用設立經紀人,但如果銷售總額超過6億元,須至少1位。2. 場所內超過20位經紀員時,需再增加1位經紀人。
Ding 老師提醒
今天A代銷的預售屋接待中心,總銷售額為10億且有6位經紀人員,請問這個接待中心需要準備幾張經紀人證照呢? 答案是1張,你答對了嗎? 另外要注意經紀人員是可以「兼任」多家經紀業的,但只能「專任」一個營業處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