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時效-不動產之意義
和平公然占有他人之不動產,經過一段時間後,得請求登記為該不動產之所有人。
取得時效-不動產之要件
1.未登記之不動產:
2.別人之不動產:
3.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占有
4.10年間繼續占有/20年間繼續占有
Hank 老師提醒
同學們作答時,要先判斷其占有之始是否為善意並無過失者,才能知道該取得時效為10年或20年喔!
和平公然占有他人之不動產,經過一段時間後,得請求登記為該不動產之所有人。
1.未登記之不動產:
2.別人之不動產:
3.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占有
4.10年間繼續占有/20年間繼續占有
同學們作答時,要先判斷其占有之始是否為善意並無過失者,才能知道該取得時效為10年或20年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