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丈之意義
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土地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等,造成實際情況與地籍圖不相符,得申請再次測量。
建物複丈-建物分割的要件
.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土地複丈
1.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或變更。
2.因界址曲折需調整。
3.依建築法第四十四條或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調整地形。
4.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
5.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
6.鑑界或位置勘查。
Hank老師提醒
建議同學將土地複丈的原因,搭配土地複丈之申請人去背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