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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48|成本法之簡介

今天和同學們介紹估價三大方法中的第三種:成本法,法條中包含了許多重要且相似的專有名詞,大家一定要分辨清楚哦。

條文依據:§48~§69
Ding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48|成本法之簡介

Ding

三分鐘小教室

今天和同學們介紹估價三大方法中的第三種:成本法,法條中包含了許多重要且相似的專有名詞,大家一定要分辨清楚哦。

條文依據:§48~§69

成本法之意義

指求取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之重建成本或重置成本,扣減其累積折舊額或其他應扣除部分,以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成本法之程序

.一、蒐集資料。


.二、現況勘察。


.三、調查、整理、比較及分析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等資料。


.四、選擇適當方法推算營造或施工費。


.五、推算其他各項費用及利潤。


.六、計算總成本。


.七、計算建物累積折舊額。


.八、計算成本價格。

成本法之要點

一、視情況需蒐集的額外資料 §50-§51
二、可單獨對建築物、特殊且不具市場性之不動產進行估價(醫院&國立博物館)
三、針對建築物之增修或改建亦可使用
四、成本法估出的價格,不具市場性和收益性。價格高不代表市場接受、價格高不代表未來收益高
五、越老舊的建物,成本法越不準確


Hank 老師提醒

成本法是計算”過去”的價格,比較法是計算”現在”的價格,收益法是計算”未來”的價格,希望藉由以上的說明,可以讓同學們更了解估價方法的差異。


.延伸閱讀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18|比較法之簡介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28|收益法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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