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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鐘小教室

民法§ 1189|遺囑的意義與種類

身價百億的老明已有90歲高齡,近期他在煩惱該如何安排身後事,今天就來和同學說明遺囑的種類和相關的規定吧!

條文依據:民法 §1189
Ding

民法§ 1189|遺囑的意義與種類

Ding

三分鐘小教室

身價百億的老明已有90歲高齡,近期他在煩惱該如何安排身後事,今天就來和同學說明遺囑的種類和相關的規定吧!

條文依據:民法 §1189

遺囑的意義與種類要點

1. 誰不能立遺囑

  1. 無行為能力人
  2. 未滿16歲的限制行為能力人

2. 遺囑內容

在不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的情況下,遺囑人可以遺囑自由處分其遺產。其中也包含身分行為,比如為未成年子女指定監護人。

3. 遺囑方式

  1. 自書遺囑 §1190
  2. 公證遺囑 §1191
  3. 密封遺囑 §1192 , §1193
  4. 代筆遺囑 §1194
  5. 口授遺囑 §1195~§1197

4. 口授遺囑的限制

  1. 此方式為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有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前述四種方式為遺囑者,才能為之。
  2. 因缺乏遺囑人之認可(指印或簽名),當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之時起,該口授遺囑經過三個月而失其效力。
  3. 為避免見證人扭曲遺囑人之真意,見證人必須於遺囑人死亡後三個月內,將該口授遺囑提至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

5. 效力

未依照上述法定方式訂立的遺囑,無效


Ding 老師提醒

以上就是對遺囑的簡單介紹,希望同學們能搞清楚各個遺囑之間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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