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之契約 v.s. 附期限之契約之要點
一、條件和期限的差別:事實發生的可能性
1.條件: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事實之成就與否,來決定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或消滅的一種附帶條款。
2.期限:以將來確定事實之到來,決定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或消滅的一種附帶條款。
二、停止條件、解除條件
1.停止條件: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2.解除條件:條件成就時,失去效力。
三、始期期限、終期期限
1.始期期限: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
2.終期期限: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
四、資訊不對等下的誠信問題
一般在附條件的契約中,雙方都是盡可能的往成就方向前進,例如案例中的小明會努力考取100分,但當某方已經能夠預知條件成就與否時,此時訂立的契約就會違反一般誠信原則,容易產生意思表示錯誤、詐欺等違法問題。
Ding 老師提醒
在上述案例中,當小明考到100分時,爸爸就會買遊戲機,此時條件達成契約發生效力,屬於附停止條件的法律行為;而暑假結束前只能玩兩個小時,就屬於附終期期限的法律行為。看到題目時先看事實發生的可能性,再來判斷屬於哪一種類別,同學們就很容易做區分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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