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諮詢
Jasper logo

學習專欄

三分鐘小教室

民法§440|租金遲付之效力

每一位房客都希望能租到好房子,而房東當然也希望能遇到好房客,但如果今天不幸遇到惡房客欠租且失蹤時,房東該如何處理才不會日後惹上官司呢? 今天老師就來帶同學一起了解相關規定吧。

條文依據:§440
Ding

民法§440|租金遲付之效力

Ding

三分鐘小教室

每一位房客都希望能租到好房子,而房東當然也希望能遇到好房客,但如果今天不幸遇到惡房客欠租且失蹤時,房東該如何處理才不會日後惹上官司呢? 今天老師就來帶同學一起了解相關規定吧。

條文依據:§440

租金遲付之效力-定義

租金遲付之效力-要點

1.終止租約: 房客欠租達兩個月以上,房東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催告,若房客仍未支付,即可合法終止租約。

2.非法行為: 在終止租約前,房東若未經房客同意擅自換鎖或取走房客物品,可能觸犯侵入住居罪、強制罪、加重竊盜罪及毀損罪。

3.合法收回房屋: 終止租約後,若租賃契約有公證,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若未公證,則需先提起訴訟取得勝訴判決後再聲請強制執行。透過強制執行程序,房東才能在警察、書記官等人員陪同下合法進入屋內取回房屋使用權。


Ding 老師提醒

當遇到房客欠租時,應先催告房客支付租金,若房客仍未支付,則可合法終止租約。切記不可在終止租約前擅自換鎖或取走房客物品,以免觸法。 終止租約後,應透過法律程序(強制執行)才能合法收回房屋,要避免因一時衝動而觸犯法律哦。


.延伸閱讀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133|續訂租約之租金估計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132|新訂租約之租金估計方式

.免費諮詢

Line 官方帳號Facebook 粉絲專頁

最新文章

推薦課程